受保山市卫生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人民医院2008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原装进口血液透析机2台[招标编号:TRZBC20080021]
2:原装进口母亲胎儿监护仪4台[招标编号:TRZBC20080022]
3:原装进口麻醉机1台[招标编号:TRZBC20080023]
4:原装进口病理图文分析系统1套[招标编号:TRZBC20080024]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技术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b)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c)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
d)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 应提供: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②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给代理商的医疗器械代理授权书原件或项目授权书,进口医疗器械必须具有中、英文授权书;
③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
a)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b) 报名条件所需资料的须是原件(供现场核验后退还);
c) 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须装订成册标明正本、副本并逐页加盖鲜公章递交,不退还。
四、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二和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人报名时随到随审,招标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五条之规定选择数量合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07月31日上午8时00分至 08月 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下班,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逾期恕不受理。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其它未尽相关事宜请与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九、代理公地址:保山兰都饭店商务北四楼406室
联系人:杨菊芬 张锋 电话:0875-2147689 传 真:0875-2147689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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