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各医疗机构:
在邢台市第四轮药品招标采购评标过程中,由于在原渠道“22种降价药品”手工录入过程中的疏忽,造成下述产品(见附表)未包涵在我市 “22种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内。根据投标企业的申请,经邢台市药品联合招标委员会核实,该表所列产品为邢台市第二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产品。根据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医疗机构仍可按原供货渠道采购22种降价药品”的规定,为满足医疗机构采购需求,经邢台市药品联合招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批准,同意将下述产品列入“22种降价药品邢台市医疗机构采购范围”内,各医疗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需要情况采购。
邢台市药品联合招标委员会
2008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