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保健品营销 >> 正文

保健品营销会让药店商超针锋相对吗?

我要打印    IE收藏
来源:药品检索大全 添加时间:2008-7-21 9:36:00
   是什么促使很多制药企业开始加大保健品的推广力度呢?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3月23日,中诺药业在重庆糖酒会上宣布,其旗下的一种维生素类健字号食品“将在全国范围铺进药店和商超两条渠道”。
 
  那么,对于药店来说,商超的加入究竟是福是祸?药店是因此失去原有的市场份额,还是在竞争态势之中,实现自身销售的提升?而为了促生第二种结果,生产企业又该做些什么?——
 
  日前,在笔者走访的北京多家大中型超市里,中诺药业的维生素类保健品都已经上架。在位于五棵松附近的法宝超市永定路分店,糖类货架上以维C为主要成分的只有两种,其中一种便是中诺的产品,产品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目前,这两个产品的销售情况都不错,轻轻松松补充维生素,很多顾客愿意买来尝一下。而且也有不少顾客来询问产品。”超市销售人员说。
 
  而就在该超市附近的多家药店内,同样也有这种产品销售。两个不同渠道同时销售一种产品,这是否会产生竞争和冲突呢?
 
  对此,中诺药业OTC公司总经理郭玉民表示,在药店和商超销售的产品,本身并无差异,但已按照两个渠道的特点对规格和包装进行了调整。换句话说,虽然同为一种产品,但两个渠道内的产品规格不同,包装不同。这种有意的区隔就是为了避免两个渠道之间“打架”。
 
  而营销专家们也提示药店经营者,面对商超的竞争,药店不必过于紧张。毕竟,超市和药店顾客的消费习惯是完全不同的。药店的顾客消费时相对较理性,注重产品的效用;而超市的消费者则更加感性。只要药店在服务中突出专业性,还是可以吸引理性顾客驻足的。而商超渠道中更为成熟密集的广告宣传对提高品牌认知度,拉动销售,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经过试点,两个渠道同时发展没有发生冲击,我们还注意到,一个渠道的快速增长能对另一个渠道的销量产生拉动作用。”该产品市场部经理丁立朝说。的确,通过“药店+商超”的销售模式,产品的辐射面更广,消费者购买产品也更加便利了。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 有任何异议,请联络:cnypjs@163.com

转载要求:作者及来源信息必需保留。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
站点的水印。

 招标信息
 会展信息
Copyright © 2005-2006 药品检索大全 [WWW.CNYP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药品检索大全网是专业提供药品招标,中标查询,医药招商 药品代理,新药招商,医保目录等信息的医药信息服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