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促使很多 制药企业开始加大保健品的推广力度呢?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3月23日,中诺药业在重庆糖酒会上宣布,其旗下的一种维生素类健字号食品“将在全国范围铺进药店和商超两条渠道”。
那么,对于药店来说,商超的加入究竟是福是祸?药店是因此失去原有的市场份额,还是在竞争态势之中,实现自身销售的提升?而为了促生第二种结果,生产企业又该做些什么?——
日前,在笔者走访的北京多家大中型超市里,中诺药业的维生素类保健品都已经上架。在位于五棵松附近的法宝超市永定路分店,糖类货架上以维C为主要成分的只有两种,其中一种便是中诺的产品,产品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目前,这两个产品的销售情况都不错,轻轻松松补充维生素,很多顾客愿意买来尝一下。而且也有不少顾客来询问产品。”超市销售人员说。
而就在该超市附近的多家药店内,同样也有这种产品销售。两个不同渠道同时销售一种产品,这是否会产生竞争和冲突呢?
对此,中诺药业OTC公司总经理郭玉民表示,在药店和商超销售的产品,本身并无差异,但已按照两个渠道的特点对规格和包装进行了调整。换句话说,虽然同为一种产品,但两个渠道内的产品规格不同,包装不同。这种有意的区隔就是为了避免两个渠道之间“打架”。
而营销专家们也提示药店经营者,面对商超的竞争,药店不必过于紧张。毕竟,超市和药店顾客的消费习惯是完全不同的。药店的顾客消费时相对较理性,注重产品的效用;而超市的消费者则更加感性。只要药店在服务中突出专业性,还是可以吸引理性顾客驻足的。而商超渠道中更为成熟密集的广告宣传对提高品牌认知度,拉动销售,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经过试点,两个渠道同时发展没有发生冲击,我们还注意到,一个渠道的快速增长能对另一个渠道的销量产生拉动作用。”该产品市场部经理丁立朝说。的确,通过“药店+商超”的销售模式,产品的辐射面更广,消费者购买产品也更加便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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