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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争议多成绩亦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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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品检索大全 添加时间:2008-6-24 8:34:00

   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而言,一个城市面貌十年的发展,往往是改头换面甚至是蜕变。然而,有一个行业,其发展却是争议最多、矛盾最大,甚至是备受非议,这就是公共医疗改革———由于医疗投入不足、医疗体制不完善等诸多的原因,“看病难、看病贵”这人们称作是压在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之一。当然,广东的医疗改革也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也取得了不斐的成绩。

  限制药价虚高

  从“药品招标”走向“阳光采购”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实施,集中采购和招标开始挂钩,2000年到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药品监管局陆续出台了大量政策,推行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广东全省各地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药品集中招标改革。从省级医疗单位到市属医疗单位,最后到基层医院,纷纷开展药品集中招标。

  “药品价格终于要降了!”,老百姓可谓欢欣鼓舞。然而,一年年过去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却越来越高。

  药品招标的问题在不断暴露。“一些优质廉价药,招标价格一压再压,导致利润太低而无人愿意生产。”而最大的问题是,人们发现,一些药品在集中招标后价格不降反升。“私下串标”、“暗箱操作”、“中标不进药”等批评声音不断见诸报端。

  2007年,广东省在全国创新探索“药品阳光采购”模式,采用挂网竞价等方式,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广东阳光采购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流通环节实行“两票制”,指定资质好的商业公司作为配送机构,对多环节流通进行遏制。

  去年11月,广东在制订2008年阳光采购方案时已经放松了“两票制”。方案称,生产商原则上需要指定经销商直接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个别有需要的可指定总代理商。另外,对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委托配送的经销商(不分一、二级),每个地级市(含所辖区、县或县级市)可选择1-5个经销商(含既是配送经销商又是总代理商),所有品种不允许转配送。”

  医疗保障改革

  从城市向农村推行

  1998年,广东省制定出了关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起点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职工按规定个人负担一定比例以后的住院费用。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广东省就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至2000年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人口覆盖率已上升为20.5%。珠江三角洲地区多数农村已经初步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使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享有医疗保障,广东省人大2001年通过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广东省决定以法律的形式推动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起,用9年时间,分阶段推动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到2006年,全省大多数镇村初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60%,力争2010年达到85%。

  2007年,广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全面建立,广东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和受益面。各地筹资标准要达到每人60元以上。广东省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标准为每人35元,各市、县(区)财政扶持资金要切实达到每人每年15元以上,报销封顶线达到1万元以上并逐年提高,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低于总费用的30%,其中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广东省还决定每年新增财政投入1.6亿元,实现一村一个卫生站。2007年开始又增加了两条惠民政策,一个是合作医疗扩大范围,增加补贴,由原来的50元增加到60元。去年参合率是61%,2008年将提高到90%。

  另外,广东不断在加强建设乡镇卫生院,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卫生站每年补贴1万元,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建设,使农民“小病不出村”。

  发展社区医疗

  力求医疗资源“有效利用”

  2000年后,广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引导患者到社区就医,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合理分工,以使医疗资源获得更有效利用。同时,改变公立医疗机构的绝对垄断局面,给予民营医院公平待遇。特别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的地方支持其发展。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重点抓好社区医疗。

  到2006年,广东开始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大型公立医院,指出“今后五年主要的医疗资源将到社区门诊,以建立起金字塔式的医疗体系,方便群众根据需要就诊。”

  针对目前社区医院惨淡经营、群众“看感冒也挤大医院”的问题,广东多次招开全省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将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引进人才、提高医疗水平,确保社区医院的健康运作,并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上门服务,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据有关统计,到2008年年初,广东全省社区卫生中心(站)已达1740间,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4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897间,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13.5%和22.7%。

  数据还显示,仅省财政这一级,就将增加67%的卫生投入,近12亿元。这些投入都切实用在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的重点领域,使更多群众不再为看病犯难。

  根据有关公共医疗发展的计划,到2010年,广东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都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市民步行15分钟就可到社区看病,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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