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滋事,通常都要先醒酒后处理。但是民警在处理这类事情时,也颇有分寸。昨日凌晨,泉州市区发生两起麻龟滋事,涉及2女1男3麻龟,鲤中派出所和海滨派出所分别处理,结果1对男女被关醒酒室,花了1000多元,而另一女子则被送回客房,享受“免关”待遇。
民警在处理麻龟滋事的分寸感到底在哪呢?请看记者从这两个派出所采访当事民警,讲述的如下故事。
时间:16日晚11时30分
地点:市区温陵路某娱乐城
辖区:鲤中派出所
“救命呀,救命呀1郑生昆警官驾车巡逻听到呼救,连忙停车赶过去。他说,距离2米远,他就闻到呼救女子身上飘来的酒味。
娱乐城保安见民警来了就说,是这个女的喝醉酒在滋事。“怎么滋事?”郑警官问道,这时两个女孩过来说,她俩要牵摩托车回家,那个喝醉酒的女子不让她俩走,而她俩根本不认识此人。
郑警官一问,那女子说自己叫周小娟(化名),是福州 人,在一家药业公司当医药代表。她说,当晚她请泉州市区医院几名医生喝酒,待她醉后医生们相继走了,而她的钱包和手机也丢了,所以喊救命。
她说的话可是真的?周小娟让民警到娱乐城查账单,果然证实她请人唱歌喝酒,已经付过账。“喝这么多只能送你去醒酒”,郑警官的建议,周小娟点头同意,于是用警车送她到成功医院。
可是峰回路转,郑警官随后又将周小娟送往鲤酒客房。原来送入醒酒室后,医生检查危险物品时,搜出周小娟身上有张鲤酒的房卡,证明她已在那里开房,已能部分证实她是福州来客等。
郑警官说,醉酒过程中,周小娟虽骚扰他人,但她也是受害者:医生们开溜,她付费后丢手机、钱包,且处理中她很配合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