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民营医院 >> 正文

医保配药引纠纷 解释沟通应到位

我要打印    IE收藏
来源:药品检索大全 添加时间:2008-10-9 9:21:00

  听说大渡河路1933号的民营宏康医院现在已经成为医保定点单位,我在去年底去宏康医院眼科配药。医生给我看完病后,我要求医生帮我开点眼药水,于是医生为我开了两支斑马眼药水,我在收费处用医保卡配得。

  今年4月,我又去宏康医院要求医生帮我开斑马眼药水。去收费处办理付款手续,工作人员说:“斑马眼药水医保拉卡的没有,你要自费付现金购买。”我很不理解,想找医院领导问个究竟。导医帮我介绍了一位医生。我问她为什么斑马眼药水用医保卡拉没有,用自费就有了呢?她只说要了解一下情况,事后会与我联系。然而,等了约两个月,也没有得到医院的答复。请贵报帮助调查。

  记者将读者来信转给宏康医院后,医院方面十分重视,责成门诊办公室及时做好解释、沟通的工作。对于为何同种药品医保卡购买没有,用自费却有的问题,医院方面解释说,宏康医院刚加入医保系统,现在实行的是医保和自费两条线。医保范围内使用的药品必须是统一集中招标中标后才能用医保卡购买,不是医保规定的中标药品医保局规定不允许用于医保病人。而自费药品则是医院从其他渠道采购而来,其价格要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当时,宏康医院采购中标的斑马牌眼药水每支1.9元,先生第二次来配药时,刚好医保药品断货。而自费的斑马牌眼药水每支1元,两种药品并无区别,只是采购渠道不同,属非中标产品,只能用于自费病人,并非是有药不给医保病人使用。由于当时解释沟通工作没有到位,因此使先生产生误解。医院方面也为没及时补充医保药品给患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如今民营医院加入医保系统,承担社会责任,是利民的好事。但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矛盾,医院方面应及时做好沟通工作,并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才能真正成为患者放心的医院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 有任何异议,请联络:cnypjs@163.com

转载要求:作者及来源信息必需保留。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
站点的水印。

 招标信息
 会展信息
Copyright © 2005-2006 药品检索大全 [WWW.CNYP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药品检索大全网是专业提供药品招标,中标查询,医药招商 药品代理,新药招商,医保目录等信息的医药信息服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