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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问题药厂须主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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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品检索大全 添加时间:2008-10-6 9:24:00

   如果再出现“佰易”,“欣弗”一类的药品质量事件,生产厂家将在第一时间召回药品,避免问题药品扩散。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发布并于昨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加大生产厂家的责任意识。
  新政:药厂将成召回主体

  近年来,药品频频出现质量问题,包括“齐二药”、“欣弗”、“佰易”等药品都被国家紧急召回,而东莞也曾发现上述药品。此次颁布实施的《办法》特别指出,本次召回主体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有协助召回义务。

  药监部门负责人表示,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责令召回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利好:将强化企业责任

  市食品药监部门特别指出,召回的药品是指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即发现有可能对健康带来危害的药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有利于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将强化企业责任,充分体现药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虽然药品推广到市场前都要经过大量临床试验,但毕竟样本量有限,差错不可避免。企业召回问题药品是国际惯例,本次落地中国有利于加强企业责任感。”东华医院药剂科主任刘治安告诉记者,“以前都是由药监、卫生部门来负责召回,现在药厂主动召回可以避免问题药品流散。药厂召回药品虽然短期来看经济有损失,但长期看却是提高企业声誉的办法。”

  包括东莞国药、亚洲制药、宏远制药等企业则认为该规定影响不大。“我们是规范企业,没有发生过药品质量问题。”宏远制药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多家药店也表示,在售药时一般不会登记患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所以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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